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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表网 行业标准】由山东金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起草单位的国家标准《数字指示轨道衡》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,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对文件进行审核。根据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等资料在中国衡器协会网上发布,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或建议反馈邮箱:qghqbwh@163.com。
铁路运输是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运输方式之一,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,尤其适用于矿石、煤炭、石料、砂石等大宗散装货物的运输。数字指示轨道衡与各类装载工具,如:皮带秤、装载机、定量装车系统等配合使用,有效地解决了装载效率和准确计量之间的矛盾。随着铁路计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、货车车型的增多,数字指示轨道衡还是铁路安全源头管理的重要计量装备。由于其承载器型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,需使用铁路的轨道衡检衡车开展检定工作。为了提高全国数字指示轨道衡的生产制造水平,适应数字指示轨道衡新技术的发展,更好地保障我国企业间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和铁路运输安全,对《静态电子轨道衡》国家标准进行修订是很有必要的。
本文件按照GB/T 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起草。
本文件代替GB/T 15561-2008《静态电子轨道衡》,与GB/T 15561-2008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:
--为使本文件的名称和技术要求与静态电子轨道衡的技术发展相协调,将名称改为《数字指示轨道衡》,并去掉了范围中标准轨距的条件;
--规范性引用文件中,增加了电磁兼容方面的部分标准;
--对文件的结构进行了调整,增加了第4章型号与命名;
--将原第4章基本要求修改为第5章计量要求;
--将原第5章技术条件修改为第6章技术要求;
--将检定分度值由e≥5,改为e≥10,更加符合轨道衡的实际使用精度;
--增加了多分度数字指示轨道衡的附加要求,在后面的章节中增加相应的计量及技术要求;
--增加了制造企业对软件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承诺;
--增加了多承载器数字指示轨道衡的定义、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;
--增加了轨道衡误差分配系数的要求;修改了鉴别力为鉴别阈;
--去掉了“型式评价”、“后续检定”的内容;修改为“型式检验”;
--对
称重传感器和电子称重仪表,增加了“具有相应的型式批准证书不需要重复试验”的要求;
--增加了“长期稳定性”要求;
--增加了软件的技术要求;
本文件参考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第76号国际建议OIML R76-1:2006E《非自动衡器 第1部分:计量及技术要求 试验》起草,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。
本文件规定了标准轨距(1435mm)数字指示轨道衡的计量要求、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文件适用于标准轨距(1435mm)的数字指示轨道衡,其它非标准轨距数字指示轨道衡可参照采用。
更多详情请见附件。